自2017年元旦起開始實施動物疫病防控新政策發布時間:2016-07-28浏覽次數:
大家都知道,動物疫病防控事關養殖業生産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來,國家也相繼出台了一系列動物防疫支持政策,有效保障了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以相對較低的經濟成本取得了較好的防控成效。
而近日,也在農業部網站2016年7月21日發布的消息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科學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農業部、财政部認真總結近年來動物疫病防控政策實施和試點工作情況,立足動物防疫實際,決定從2017年開始調整完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
“關于調整完善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具體事項如下。
一、調整國家強制免疫和撲殺病種
國家繼續對口蹄疫、高緻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獸疫實施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在布病重疫區省份(一類地區)将布病納入強制免疫範圍,将布病、結核病強制撲殺的畜種範圍由奶牛擴大到所有牛和羊。将馬鼻疽、馬傳貧納入強制撲殺範圍。包蟲病重疫區省份将包蟲病納入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範圍。對豬瘟和高緻病性豬藍耳病暫不實施國家強制免疫政策,由國家制定豬瘟和高緻病性豬藍耳病防治指導意見,各地根據實際開展防治工作。國家強制免疫和撲殺範圍以外的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統籌考慮,自主安排。
二、建立強制免疫和撲殺病種進入退出機制
根據動物疫病防控需要,建立強制免疫和撲殺病種調整機制。農業部、财政部依法适時将國家優先防治的重大動物疫病、影響重大的新發傳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納入國家強制免疫和撲殺财政支持範圍。在風險評估基礎上,對已達到淨化、消滅标準或控制較好的動物疫病,适時停止國家強制免疫和撲殺财政支持。
三、優化強制免疫補助政策
(一)調整強制免疫補助比例和下達方式。對東中西部地區疫苗經費繼續采取差别化補助政策,補助資金向中西部适當傾斜。對國家确定的強制免疫病種,中央财政統一疫苗補助比例,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畜禽統計數量和疫苗補助标準等因素測算中央财政強制免疫補助規模,切塊下達各省級财政,對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和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工作予以補助。各省級财政根據疫苗實際招标價格和需求數量,結合中央财政安排的疫苗補助資金,據實安排省級财政補助資金。原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經費調整為動物防疫補助,對組織落實強制免疫政策、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購買防疫服務等予以補助。
(二)調整疫苗采購和補助方式。進一步強化畜禽養殖經營者的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的強制免疫實行“先打後補”,逐步實現養殖場戶自主采購、财政直補。養殖場戶可根據疫苗使用和效果監測情況,自行選擇國家批準使用的相關動物疫病疫苗。地方财政部門根據養殖場戶的畜禽統計數量、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和産地檢疫等情況,發放補助資金。對目前暫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繼續實施省級疫苗集中招标采購,并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強制免疫工作,進一步提高強制免疫質量和财政資金使用效率。
自主采購養殖者應當做到采購有記錄、免疫可核查、效果可評價,具體條件及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四、完善強制撲殺補助政策
建立撲殺補助标準動态調整機制。當前,根據養殖成本和畜禽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适當提高國家強制撲殺補助标準。标準調整後,豬維持800元/頭不變;奶牛為6000元/頭,肉牛3000元/頭,羊500元/隻,禽15元/羽,馬12000元/匹,其他畜禽撲殺補助标準參照執行。中央财政對東中西部地區補助比例分别為40%、60%、80%。各地可根據畜禽大小、品種等因素細化補助标準。
五、其他
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可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